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姐姐捂死妹妹真正的案发现场am4cz3jf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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姐姐捂死妹妹真正的“案发现场”


作者:何三畏,南方人物周刊主笔姐姐是否有轻度抑郁症,杀妹时是否正在患病,除了相信有关鉴定,人们无话可说。但是,姐姐的种种言行——“要帮妹妹和家庭解脱痛苦”,杀死妹妹过程中的冷静和始终“不后悔”,则表明她一直受清醒的意志控制。杀妹计划势必经过长期的心理挣扎,这到底是反人性的还是“太人性”了?这个问题是如此难以回答吗?患者家庭长年生活艰辛,社会对患病女孩权益保障缺失,父母亲事后的“认可”,姐姐“杀死妹妹的理由”似乎很充分,可是,仍然让人无法想象的是,对于一个在同一瞬间孕育在同一个子宫里的生命,一个在12岁患病以前完全正常后来也仅仅是间歇性精神病的生命,在被一个受过中学教育的姐姐杀死半年后,为什么就没有一些悲悯复活呢?为什么姐姐杀死妹妹的理由是如此受体谅呢?人人生而平等,在这里,当事人父母,还有媒体、司法和公众的反应出现了一个巨大的道德和价值的倒退——精神病人的生命价值低于正常人的生命价值,这样的判决作出后,难以设想,是否会强化这种早已被文明社会摒弃的价值观,更难设想,是否会助长中国对精神病人的生活权益甚至生命权的漠视,要知道,中国在这一块本来就落后于先进国家。在这里谈生命的价值是多么奢侈的事情。法院作出这个判决,不是一般的慎重。而络调查则表明,百分之七十的友“支持判决”、“理解姐姐”。以法律“优惠”这个家庭的不幸,终于成为司法实体、知识界和草根民众的主流声音。这才是“姐姐含泪捂死妹妹”的“案发现场”。在这样的语境下,什么悲剧不可能发生呢?多数人“能理解”姐姐捂死睡梦中挣扎的妹妹,则被捂死的岂止是一个可怜的女孩,人性和良知是否同样受到了窒息?人性的黑洞多么令人惊悚,但都能找到根植于现实的呼应。精神病人,是我们人类的同胞,也是我们社会的弱势群体。他们可能是我们的兄弟姐妹,是我们的父母子女,这是家庭的不幸,也是社会的不幸,是否具备对这种不幸的承担和对弱势群体的悲悯,才彰显出人不同于普通动物,才刻画出文明社会和落后社会的分野。


    (本文来源:红


    作者:何三畏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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