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:年新年已过,明天又要开始朝九晚五地为活着奔波忙碌了。好些日子不写诗了,觉得有些东西用诗歌表达,总是不够完整、不够细腻,于是就有了这几篇小文,这些小文就叫纪实散文吧。纪实,就应该都是真实的,至少都是我自己所经历的,当然内容都是过去了很多年的往事,但是这些往事,总在不经意间从心里冒出来,所以就有了以下的文字。
《我的书法往事》
1
我曾经疯狂地迷恋过毛笔书法。
告诉你迷恋到什么程度,走路我在琢磨横撇竖捺点,睡觉我在构思字的结构和运笔。课本封面、作业本空白处、废报纸、家里的泥巴墙上,只要能写字的地方,我都毫不客气地用毛笔写过字。现在想来充其量也就叫“涂鸦”,但那种喜欢和热爱,就如成长记忆中的一道彩虹,给了我五彩的时光。
上世纪八十年代,老家祝生拜寿流行送对联,祝寿的对联和贴在门口的春联不一样,祝寿对联是先在红纸上写好一幅对联,装裱在特制的左右挂对上,中间再裱一张祝寿图加横批。
谁家人缘好、威望高,或者朋友多亲戚多,那他过生日收到的祝寿对联就多。记得村里的几个大户人家,比如村长、会计家堂屋的墙上曾挂满了五颜六色的祝寿对联,有时堂屋墙上挂不下,环房屋子的墙上也挂满了祝寿对联。
买对联的多了,乡上写对联的也就多了起来。当然对联要卖的好,毛笔字必须也要写得好,整个乡上生意最好的也就三家,三家写对联的都是念过私塾的老先生。
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在乡上读初中,每天上学都要路过街里,就经常看见那三位老先生在店铺外面墙上展示着各种内容的对联。
对联上那些或草书或楷书、行书、隶书的毛笔字渐渐就吸引了我,觉得一个由横撇竖捺点组成的字,如果写好了,仔细品味起来,竟然是那么漂亮。有位老先生把祝寿对联装裱好后,还要用金粉给每个字镶边,镶过边的字,金闪闪的,看起来绝对是一种享受。
更吸引我的是,提笔就写来的两行字组成的对联,装裱好后,还能卖不少钱。
2
我放学后,就站在写对联的先生店铺前,认真观察他写,看多了就开始练,没有字帖,也不懂得什么叫临摹,就对着语文课本后的生字表,一个字一个字的写。开始,家里还给我一点钱买毛笔、墨汁,没有纸张,就用废报纸、旧课本、旧练习册。后来练习多了,墨汁也买不起了,就买3分钱一管的墨水晶(黑色或者红色的墨粉)兑水,一管墨水晶可以兑水一大瓶,足够练好久的毛笔字了。
练字一段时间后,就自己攒钱买白纸,说是自己攒钱,无外乎两种方式,要么到处捡拾废品卖了换钱,要么就悄悄砍屋后那些枯了黄了的老竹子到纸厂卖。
白纸特别贵,可不敢随意往上面写。我就先从练习古诗开始,待一首古诗的字练到自己感觉差不多了,再写在白纸上。写了好多的古诗后,就想到了写对联,自己赞了一块五毛钱买的一本《常用对联集》,上面好多的对联,现在我张口都还能背得出来,甚至有的对联目前还经常可以读到。
那时候的记忆特别好,就如一粒种子曾在头脑里发过芽,长过枝,开过花,只是花期太短,甚至还没来得及芬芳。
有次在街上看到几排宣传口号似的标语,听说是邻村一个小伙子写的,是那种美术字字体,还听说是乡上领导专门请他去写的,我看见那一排排印刷体似的美术字,那种羡慕哟,恨不得认他为心中的偶像。
待又赞了一些钱后,我买了一本关于隶书的字帖,我从书里知道了“蚕头燕尾”、知道了“永”字八法等书法技巧。
3
我正式开始写对联,是练习了大概两年毛笔字后,同学中也有喜欢毛笔书法的,说是看了我的字,感觉“还可以了”的时候。
我写的不是祝生的那种祝寿联,而是过年贴在门上的春联。春联写起来很简单,就是一张红纸裁为两张,然后根据每幅春联字数的多少,把红纸对折好,直接在上面写字就可以了。春联有五字联、七字联不等,对折红纸的时候要特别注意每个折的大小匀称。
农村每家每户除了大门外,还有堂屋门、环房门、厨房门、猪圈们等,每一幅春联的内容得根据门的不同,而选择不同内容。比如堂屋门的春联“黄金无种偏生勤俭人家,丹桂有根专长诗书门第”;院子大门的春联“爆竹声声辞旧岁,梅花朵朵迎新春”;厨房门的春联“一饭一粥当思来之不易,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”等,这些内容的春联是我写的最多的。
决定下乡卖春联,是初二那年寒假快要过年的时候。记得父母给了我一些钱,我到县城买了不少红纸,加班熬夜在堂屋的八仙桌上写了不少的春联,第二天把对联分类卷好放在背篼里,拿着一根打狗棍就出发了。
在本村,我是不吆喝卖春联的,因为都认识我,也抹不开面子。到了别的村子,我就背着背篼拿着打狗棍边走边吆喝,反正也没人认识我,也就不怕害羞了。
那些买我春联的乡亲,有的夸我这么小就出来卖春联真能干;有的指着春联说就这个字还想卖钱;有的边看边问我,大门贴什么内容的春联好,结婚一年的新房门贴什么内容合适……
那一次我沿着山路爬坡越河,走村串户,走了好多个村子,一路叫卖春联,连午饭也没吃,从早上直到太阳落山,才拖着一身的疲惫回到家里。
回家,我告诉家里我都走了那些村子,父母估算了一下说,我那天至少走了有四十里地的山路,那一天好像卖了几十幅春联,清楚地记得总共卖了八块六毛钱,当然除去红纸、笔墨的成本,最多也就赚了五块钱吧。
由于天冷又饿,当天夜里我就浑身发烧,患了重感冒。
现在想来,年少真的很好,想做一件事情,就没有瞻前顾后怕这怕那的顾虑,勇气就如一面迎风破浪的帆,会把你的浑身上下都撑得鼓鼓。
4
过完年我读初三,马上要中考,就知道把练习毛笔书法的劲头用在了学习上。后来读高中,还抽空继续练习过毛笔隶书,记得在高中学校的书法比赛中我的毛笔隶书还获得过三等奖。
再后来当兵,也曾为连队出过黑板报,可是自己的毛笔书法却一直没有长进。有一年回家探亲,当年那位在乡上街里写对联卖的老先生,成了父亲的好朋友,他来家里串门,看了我的毛笔字后笑着说,你以前练字,把手练坏了,现在已经很难纠正过来了。
我不知道手练坏了具体是什么意思,但是我大概明白,就是练字时,已经养成了很多的痼弊,时间久了已经很难改变了吧。
遗憾的是,我当初练习毛笔书法时,几乎没有过正规的字帖可以参照,没有过懂行的老师给予指导,有的仅是满腔的热情,一味的好爱,所以费力很多,成效很小,甚至弯路太长。
虽然,为了生计以后就再也没有提笔练习过毛笔书法了,可是直到现在,我只要看到别人写得一手好字,仍然从心里羡慕。
真的欣慰的是,我曾经为了喜欢书法,付出过,努力过,就像喜欢过一朵花、一棵树、一片海,我曾经浇灌花、拥抱过树、眺望过海,这就够了。
《难忘那年,在场院里吃肉》
上世纪70年代末的一天,生产队里死了一头耕牛的消息,像一阵风,很快就传遍了整个黄家坝村。
队长一声号令:“开膛破肚,分肉”。队里的几位“刀儿匠”(屠夫)就开始忙碌起来,扒掉牛皮,去掉牛头、牛蹄,再把牛肉割成若干块,接着开始分肉。分肉是按照每户家庭成员的多少分,家里人多,分的肉也就多,而且是上等肉和下等肉(牛身体部位的不同,肉的好坏不同)参合在一起分。
黄家坝村几十户人家,每户五六个人,加起来至少也得三百人左右。一头整天耕地的牛,累得经常喘粗气,肉也肥不到那里去,所以每户分到的肉最多也就一两斤。
分完肉,剩下的牛头、牛蹄以及内脏洗净切碎之后,就挖坑架锅,烧猛火炖。
我第一次看见生产队里平时煮猪食的铁锅是那么大,大得几乎可以装下一个人,也第一次看见在生产队场院边的桉树下,燃起那么旺的柴火,旺得几米远都可以把人的脸映得通红。
火旺,锅里的肉熟得就快,一口咕咚咕咚冒着热气的大锅,散发出来的肉香,飘散得好远好远。待“刀儿匠”往锅里撒完盐和一些简单的作料后,队长就在场院里扯开嗓门喊:“吃肉了哦,每家每户只能拿着筷子来一个人哈”。
那一次,因为父母都还在地里加班干活,兄弟间我最大,理所当然我就替代家长拿着筷子加入了吃肉的队伍。为了防止有的人家多去人,队长还把每个户主的名字写在纸上,去一户人家,就在纸上打一个对钩,就如点名查人一样。
没有饭桌,几十个人分成几个组,分别用几个大盆把炖好的肉和汤盛在一起,每组十几个人就蹲在场院里,围着大盆你一筷子我一筷子地吃起来。可能因为我太小,抢不过别人,好像还没吃上几口,盆里的肉和汤就没有了。
临去吃肉前,我答应过两个年幼的弟弟,给他们带点炖好的肉回来,所以在吃的过程中,我就用事先准备好的报纸,悄悄夹了两小块肉裹了起来。
我吃完肉拿着筷子咂着嘴巴还在回家的路上,两个弟弟像迎接凯旋的英雄一样,蹦跳着就向我冲来。他们打开裹着肉的报纸,开始谁也舍不得吃,就先用舌头舔,舔了好久,才把两块不大的肉,放进嘴里,细细的慢慢的吃,吃完又伸长舌头,小心翼翼地把裹肉的报纸,又舔了好几次。那种馋,那种想吃肉的渴望,真的像从胃里伸出了一只小手。
后来,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,家家户户都养起了猪羊等牲畜,吃上一顿肉就慢慢的变得容易了,特别是逢年过节,宰上一头猪、羊或者杀两只鸡,就成了很平时的事情了。
几十年弹指一挥间。我们蹲在场院里的桉树下,十几个人围着盆抢肉吃的事已经过去了很多年,但那却是我所吃过的肉里,最香最好吃的一次。
现如今,无论猪肉、羊肉、牛肉、鸡肉或者海鲜,只要想吃,不管什么时候,一个电话或者在手机上下一个单,足不出户,外卖小哥就可以很快送到你面前。甚至为了减肥,我现在每天看见肉就想躲开。
最后,我想说的是,从那么馋肉到很容易就能吃上各种肉,再到为了保持身材减肥而不愿意吃肉的变迁,不得不由衷感谢社会的发展进步,不得不深深感谢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领导人民历经千辛万苦创造了当下的幸福生活。
《那扇侧门,曾给了我一股股暖意》
他们家在离我家不远的后山坡下的竹林里,由一排茅草盖的正房和几间环房组成。环房后朝竹林的那面开了一扇门,就是侧门。
老家房前屋后的竹子颇多,而且长势茂密,即使是白天一个人走在浓阴的竹林里,也有一些害怕,何况就在离他家侧门不远的地方,还有几座年代久远的坟堆。
后山上有我家一块庄稼地,从庄稼地里回来,经常可以从那扇侧门看见,他们一家围在一起吃饭或者聊天。那时候我还小,特别是晚上走过那片竹林,就特别希望他们家的那扇侧门是开着的,甚至还有灯光照射出来,这样就可以给我壮胆。
也经常在月夜里,透过竹林掩映的那扇侧门,看见过他们兄妹嬉闹的样子,也看见过他们推门往竹林里倒脏水,还看见过他们在竹林下乘凉,每每这时,我就特别开心,胆子不知不觉也就大了起来。
那扇侧门对于小时候的我,就如黑夜里的一盏灯,也如寒冬里的一堆火。有时候我也想,他们在晚上开着那扇侧门,难道一点都不害怕吗?不害怕竹林里传来沙沙的声响,不害怕不远处的那几座坟堆,不害怕大人嘴里那些关于鬼的故事?
我离开故乡多年后,听老家的人说,因为他家的孩子们各奔东西,人少了家空了,老人也都随子女去了远方,原来的屋基已经成了一片废墟,废墟上爬满了荒草与藤蔓,没有了人气的竹林,也东倒西歪地疯长着。
后来我每次回老家,只要一路过后山坡,都要回头望望,那片满是荒草与藤蔓的废墟,这时,脑海里禁不住就会如电影镜头般闪过那些画面:荒废的屋基上,曾经有过几间茅草房,草房下有一扇侧门,侧门里他们一家围在一起吃饭或者聊天,还有那微微的灯光照射出来,给路过的人壮胆,让他从心底升起一股股暖意。
《小美,山崖上那些金亮的莎草》
那是我干过的最为荒唐的一件事,这么多年来,我只讲给爱人听过。
上到小学三年级,我突然就告诉父亲,要从乡上转学到村里的小学读书,“理由”是班上有同学欺负我,上学放学我每天都要躲着他们走。甚至,还没经得父母同意,我就拿着小板凳,背着书包,直接到村里小学找到校长,说我要转学。
后来,父亲带着我找到了我的班主任,班主任狠狠地把和我一路上学的几个同学骂了一顿之后,我就没有理由转学了。
其实,我转学的真正目的是什么,只有我自己才清楚。那就是,为了每天都能看到故乡后山的山崖上,那一排排垂着的像帘子一样密密的青葱的莎草。莎草在夕阳下,折射着金光,风一吹,远远望去,整个山崖就是一幕悬挂着的黄金一样的瀑布。
那时候,那么小,心底的美,也是那么的小。而喜欢美,追求美的行动却是那样的简单,那样的果敢。
现如今,美的东西,太多,甚至美得让我们眼花缭乱了,是我们迷乱了自己,还是美,迷乱我们?
还的对当年,我“理由”中被班主任骂过的,留着鼻涕的小学同学,说一句迟到了几十年的:“对不起”!
《像柏树一样,坚强活着》
那是长在故乡黄家坝田埂上的一棵柏树。
三十年前,我还在老家当农民的时候,经常挑着庄稼从树下走过,累了,就靠着或者扶着它歇会儿。柏树比拳头粗点,朝路一面的树干,被人抚摸得光滑呈亮。
离开故乡后,也多次回去省亲,每次都没有认真地去看过那颗柏树,就如家门口的小区公园,去过,也根本不留心,更说不上仔细欣赏,觉得就在身边,是最熟悉不过的了。
真正仔细端详那颗柏树,是在又一次回故乡,外甥用镜头拍了一张有那颗柏树的照片之后。那晚我一个人,在电脑上翻着电子版的照片,很自然地,那棵柏树就进入了我的视线。一晃三十年时光了,树干显得粗壮了一些(柏树长得特别慢),然而由于田埂水土流失,柏树的根,很多张牙舞爪地裸露着,一部分根则像铁爪,死死抓住剩下的泥土。欣慰的是,柏树还坚强地活着,且树冠葱绿。
在异乡,风吹雨打几十年的我,很多的浮躁、幻想以及那些不切实际的部分,就如故乡田埂上的土,已被慢慢冲刷掉了。如今,尽管自己鬓角已泛起白霜,但是为了活着,我还是紧紧地抓住那些救命的稻草,比如,不喜欢的应酬、重复的朝九晚五、阿谀奉承、勾心斗角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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